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监事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事项。
(3) 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