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9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2018-76号)。
2018年10月15日,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撤回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鄂国高材字[2018]23号)。
2018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429号),中国证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