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议案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76号《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二)议案表决情况上述2项议案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均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向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1. 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1)针对议案2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 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审核意见(1)针对议案1的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正文,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审核意见
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审计委员会提出本意见之前, 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现与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和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2)针对议案2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 报备文件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