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一、评价范围
根据《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规定,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分为自我评价和独立评价两部分,2018年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照此原则进行。
2018年内控自我评价覆盖范围为公司总部和下属控股子公司。审计风控部将综合考虑业务代表性和内部审计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独立检查评价范围。
二、工作任务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面的评价工作。在公司层面,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在业务层面,对为确保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实现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评价。
对股份公司总部以企业层面的控制是否有效为主线,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对下属企业以业务层面控制是否有效为主线,对主要业务活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关注企业层面的控制活动。
评价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涵盖了企业层面的风险和所有重要的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
2.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方法是否适当,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科学、阶段性工作要求是否合理。
3.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组织是否有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授权是否合理。
4.被评价单位是否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并上报有关自查报告。5.被评价单位是否建立 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的机制。
6.被评价单位在评价期间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事故等。
三、主要工作流程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自我评价由所属各单位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安排,自行开展。内控评价部门审计风控部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工作方案随后启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下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表。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接到自我评价表后,按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自我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部门负责人及所属领导审批确认后上报审计风控部汇总,股份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将对各单位的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分析和审核,并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
2.内部控制独立评价内部控制独立评价,由股份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访谈、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各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股份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对现场各小组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初步确认综合独立评价结果,报经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同时结合提出的内控缺陷整改建议,组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内控评价部门审计风控部在协调各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及内控评价工作组完成独立测试工作后,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形成书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呈交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阅。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