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