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的说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白云山光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于2009年8月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资料。经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抽取部分企业现场考察等程序,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9年11月10日将本公司及白云山光华列入广东省2009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详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广东省2009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9】1349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公司不参与专家评审工作,不知悉具体评审过程,自递交申报资料后也未与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沟通接触,在评审过程没有提交补充资料,也未被抽取现场考察,至2009年11月10晚才从网上获悉本公司及白云山光华列入上述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对本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白云山光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9年),可享受按1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税率优惠变动情况见下表:
序 企业名称 本公司持股比 目前执行所 获得认定资格后
号 例 得税税率 执行所得税税率
1 本公司 ---- 25% 15%
2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 84.48% 25% 15%
份有限公司
经初步评估,如本公司及白云山光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影响本公司(母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增加约2900万元、白云山光华2009年度净利润增加100多万元,预计将影响本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约3000万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尚在公示期间,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或正式批准文件,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