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银行授信额度补充质押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银行授信额度补充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5)。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8)。
特此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