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10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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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