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7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智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