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