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