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18-044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提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经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2018年度获准与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发电”)、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宁发电”)、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发生日常交易不超过5,160万元。根据2018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增。本次调增后,宁东铁路与上述关联方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7,800万元。
董事薄其明先生担任灵武发电、中宁发电主要股东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赵恩慧女士担任宝丰能源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薄其明先生、赵恩慧女士为本次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调增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调增情况
宁东铁路与灵武发电、中宁发电、宝丰能源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原预计不超过5,160万元,2018年1-9月实际发生4,501.95万元。
结合2018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本次将调增灵武发电、中宁发电、宝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640万元。本次调增加后,公司与3家关联企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800万元。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方 | 原预计额度 (万元) | 1-9月份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调增金额 (万元) | 调增后的预计额度(万元) | 调增原因 |
灵武发电 | ≦ 3,500.00 | 3,178.25 | 1,900.00 | ≦ 5,400.00 |
实际交易情况好于预期
中宁发电
中宁发电 | ≦ 160.00 | 213.61 | 440.00 | ≦ 600.00 |
宝丰能源 | ≦ 1,500.00 | 1,110.08 | 300.00 | ≦ 1,800.00 | |
合计 | ≦ 5,160.00 | 4,501.95 | 2,640.00 | ≦ 7,800.00 |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铁路运输服务 | 616.22 | ≦ 620.00 | 1.02 | -0.61 | 详见备注 |
灵武发电 | 7,825.42 | ≦ 7,600.00 | 12.95 | 2.97 | |||
中宁发电 | 340.01 | ≦ 600.00 | 0.56 | -43.33 | |||
宝丰能源 | 1,358.04 | ≦ 1,500.00 | 2.25 | -9.46 | |||
小计 | 10,139.69 | ≦ 10,320.00 | 16.78 | -1.75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备 注 | 1.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于下述日期披露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17年4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2017年7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55)、“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2017年10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 2.公司与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5日; 3.公司与宝丰能源的关联交易期间为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二、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调整情况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涉及新增或减少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方灵武发电、中宁发电、宝丰能源的基本情况介绍等情况请参阅2018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调整情况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政策及依据、结算方式的调整。
交易内容:宁东铁路向关联企业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货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17〕10号):通过公司铁路运输的货物不分品类仍执行最高运价0.19元/吨公里(不含税);起码里程运距仍为40公里;集装箱运价仍为20英尺箱4.45元/箱公里(不含税),40英尺箱6.05元/箱公里(不含税)。宁东铁路向宝丰能源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上述通知计收费用。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四、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宁东铁路与上述关联交易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必需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畴。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增加是根据公司实际交易情况预计的,可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与关联企业的日常交易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亦不影响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监事会对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
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宁东铁路与灵武发电、中宁发电、宝丰能源发生的交易是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2018年1-9月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涉及关联方的增减,也不涉及交易内容、定价政策及依据、结算方式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有失公允的情形;
3.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均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违反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本次调整仅限于交易额度的增加,不涉及关联方的增减,也不涉及交易内容、定价政策及依据、结算方式的调整,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