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本次调整仅限于交易额度的增加,不涉及关联方的增减,也不涉及交易内容、定价政策及依据、结算方式的调整,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吴春芳 罗立邦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