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关于召开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8年10月29日,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董事李广林、柏青、张丽宁、杨进川、韩鹏飞、薄其明、独立董事吴春芳、罗立邦、赵恩慧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内容及表决情况(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董事薄其明先生、独立董事赵恩慧女士与本提案涉及交易方存在关联关系,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根据2018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同意对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2018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7,800万元,比调整前增加2,640万元。其中:与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400万元,比调整前增加1,900万元;与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00万元,比调整前增加440万元;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800万元,比调整前增加300万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投资管理办法>的提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属国有企业
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投资管理办法》。因《投资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业务,故董事会于2016
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自《投资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之日起废止。
特此决议。
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案表决书》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