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应到董事8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委托赵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线TSYP1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耀皮”)浮法玻璃生产线TSYP1经过2个窑期近21年的运行,生产线设备老
化严重,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迫切需要产品的升级改造。经调研后,天津耀皮拟对TSYP1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将其改造为具备生产各色系(包括透明)汽车玻璃原片的生产线。本次冷修技改计划投资约2.24亿元人民币,拟建产能为年产量13.2万吨,主要用于汽车级产品,也可生产建筑用平板玻璃,本次窑期时间预计15年。
董事会同意天津耀皮对浮法玻璃生产线TSYP1进行冷修技改及其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