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奥股份”)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初加宁先生、赵立勋先生、宋子会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