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内部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包括《关于收购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在内的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及文件,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支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点投资”)通过收购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计量”)“三类股东”所持股份的形式增持广电计量股份59.44万股,占广电计量24,800万股总股本的0.24%,收购价格16元/股,收购金额951.04万元;同时,公司向支点投资转让1,180.56万股广电计量股份,转让股份数量占广电计量24,800万股总股本的4.76%,转让价格15.75元/股,转让金额18,593.82万元。上述交易是基于对计量检测产业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对广电计量发展潜力的充分认可,能进一步拓展公司资本运营空间,分享优质企业高速增长的成果,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对上述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投资事项。(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杨 闰 邢良文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