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大力德”)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0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发放主体 | 补助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 时间 | 补助 形式 | 补助 金额 (万元) | 补助 依据 | 计入 会计 科目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是否 具有 可持 续性 |
1 | 中大力德 |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中标项目 | 2018年10月25日 | 银行收款 | 2,087 | 甬财政发【2018】651号 | 递延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
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2,087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