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与灌云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灌云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三、备查文件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