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4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根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科技”或“公司”)未来
12个月的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的安排,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借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由双方签订协议时具体协商确定。
包志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均投赞成票,会议以8票赞成通过了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姓名:包志方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19号
截止公告日,包志方先生直接持本公司股份90,261,952股,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30,478股,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11,736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9,004,1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95%。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目前公司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推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拟向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亿元。
2、借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方签订协议时具体协商确定。
3、借款偿还:本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若公司提前归还借款的,应按照借款实际使用时间结算本息。
4、借款次数: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间内,根据公司生产及资金实际需求情况决定。
5、借款期限:单次借款不超过12个月,可提前还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借款参考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并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融资成本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既定发展战略,推进公司现有业务升级与持续深化公司转
型发展,通过本次借款可以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的借款结构,降低公司融资的综合成本,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
额为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给予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事前认可我们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
料予以核查,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该项交易能够有效改善公司的现金流情况,有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能力,优化公司的借款结构,降低公司融资的综合成本,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代表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与上述借款有关的合同,同时由公司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