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95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吴宏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敏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珊
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三季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15,874,457.28 | 3,264,095,081.60 | 7.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89,348,580.28 | 1,207,975,121.08 | 6.74%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8,999,041.33 | -45.34% | 613,768,079.36 | 16.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89,825.63 | -83.67% | 100,205,229.58 | -17.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283,352.01 | -85.80% | 97,599,057.96 | -11.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64,629,062.84 | -24.2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86.67% | 0.25 | -16.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86.67% | 0.25 | -16.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9% | 减少4.79个百分点 | 8.04% | 减少3.16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11,416.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10,434.5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40,339.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5,400.36 | |
合计 | 2,606,171.6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6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宏亮 | 境内自然人 | 37.96% | 151,854,165 | 150,932,521 | 质押 | 147,598,989 | |
李钊 | 境内自然人 | 6.12% | 24,487,400 | 18,365,550 | 质押 | 24,478,966 | |
太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3% | 19,335,295 | 质押 | 17,085,470 | ||
陈蓉 | 境内自然人 | 4.80% | 19,218,188 | 14,413,641 | |||
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6% | 18,622,480 | 质押 | 9,999,981 | ||
赵健 | 境内自然人 | 3.20% | 12,808,792 | 9,606,594 | 质押 | 8,299,600 | |
北京鼎石源泉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3% | 6,900,170 | 质押 | 6,900,170 | ||
范冰冰 | 境内自然人 | 1.61% | 6,449,605 | ||||
北京翔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 | 6,347,403 | 质押 | 5,397,500 | ||
刘朝晨 | 境内自然人 | 1.54% | 6,165,607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太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9,335,2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35,295 | ||||
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622,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22,480 | ||||
北京鼎石源泉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6,900,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0,170 | ||||
范冰冰 | 6,449,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6,449,605 | ||||
北京翔乐科技有限公司 | 6,347,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7,403 | ||||
刘朝晨 | 6,165,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65,607 | ||||
李钊 | 6,121,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21,850 | ||||
赵薇 | 5,849,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9,850 | ||||
北京鼎石睿智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950,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50,220 | ||||
陈蓉 | 4,804,547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4,547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赵健、陈蓉原为夫妻关系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赵薇、赵健为兄妹关系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9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与上年末变动率 | 主要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77,488,730.84 | 309,357,213.69 | -74.95% | 主要系本期到期银行借款规模较大以及公司影视剧制作投入较大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7,099,479.68 | 55,409,401.07 | -51.09% | 主要系本期收回“中国好声音”诉前行为保全担保金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4,240,670.00 | 70,140,670.00 | 48.62%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二期股权投资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94,974,474.53 | 581,697,497.86 | 53.86% | 主要系本期新增《东宫》应付联合投资方收益分账款,以及《一身孤注掷温柔》等项目的固定收益联合投资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80,000,000.00 | -92.86% | 主要系本期偿还部分到期银行借款 |
其他综合收益 | 226,714.56 | -941,515.06 | -124.08% | 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所致 |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9月 | 2017年1-9月 | 与上年同期变动率 | 主要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613,768,079.36 | 528,813,454.02 | 16.07% | 主要系本期实现电视剧《战时我们正年少》、《东宫》版权授权收入以及参投电影《我不是药神》票房分账收入,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
营业成本 | 336,337,783.73 | 253,278,097.49 | 32.79% |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对应结转成本相应增加,使得本期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25,158.51 | 155,200.78 | -116.21% | 主要系对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经营亏损所致 |
财务费用 | 58,656,095.02 | 30,326,835.21 | 93.41% | 主要系本期折价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差额确认为财务费用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5,960,660.66 | 28,601,597.20 | -44.20% |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对部分电影发行项目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1、公司经营计划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初至今,公司投资、制作的主要电视剧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作品名称 | 题材 | 角色 | 进度 | 发行许可证编号 |
1 | 《战时我们正年少》 | 近代革命 | 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浙)剧审字(2017)第029号 |
2 | 《东宫》 | 古代传奇 | 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京)剧审字(2018)第025号 |
3 | 《大泼猴》 | 古代神话 | 非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沪)剧审字(2017)第030号 |
4 | 《脱身》 | 年代谍战 | 非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浙)剧审字(2017)第035号 |
5 | 《老漂》 | 当代都市 | 非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冀)剧审字(2018)第002号 |
6 | 《正阳门下小女人》(原名《正阳门下2》) | 当代都市 | 非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京)剧审字(2018)第027号 |
7 | 《守卫者-谍影重重》 | 青春谍战 | 非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苏)剧审字(2017)第013号 |
8 | 《蔓蔓青萝》 | 古代传奇 | 非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广剧)剧审字(2018)第007号 |
9 | 《因法之名》 | 当代其它 | 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广剧)剧审字(2018)第021号 |
10 | 《我的早更女友》 | 当代都市 | 非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新)剧审字(2018)第004号 |
11 | 《北部湾人家》 | 当代都市 | 执行制片方 | 发行阶段 | (桂)剧审字(2018)第005号 |
12 | 《十年三月三十日》 | 当代都市 | 非执行制片方 | 后期制作中 | |
13 | 《一身孤注掷温柔》 | 年代传奇 | 执行制片方 | 前期拍摄中 | |
14 | 《新成龙历险记》第三季 | 动画 | 执行制片方 | 前期拍摄中 |
注:《北部湾人家》于2018年10月24 日取得发行许可证。电影业务方面,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投资制作的电影《狂怒沙暴》正在拍摄阶段,参与投资的电影《深空法则》、《日记》正在后期制作阶段。
电视栏目业务方面,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筑梦中国C计划》、《声音治愈馆》、《宝贝开饭啦》等项目开发工作,以及与播出平台、广告客户的沟通工作。
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计划拍摄、投资的主要影视剧项目情况如下:
(1)电视剧业务经营计划
序号 | 名称 | 题材类型 |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项目进度 | 开拍时间 |
1 | 《新成龙历险记》第四季 | 动画 | 筹备阶段 | 2018年4季度 |
2 | 《最初的相遇最后的别离》 | 都市情感 | 筹备阶段 | 2018年4季度 |
3 | 《枪杆子1949》 | 近代革命 | 筹备阶段 | 2018年4季度 |
4 | 《香山叶正红》 | 近代革命 | 筹备阶段 | 2018年4季度 |
注:1、上述电视剧名称及最终集数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核发的发行许可证为准;2、由于影视剧行业的特殊性,上述项目进度可能会受到政策导向、天气条件或演员档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实际进展情况与计划产生一定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计划并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
(2)电影业务经营计划公司计划发行、协助推广的电影项目
序号 | 名称 | 题材类型 | 出品方 | 计划上映时间 |
1 | 《夏天只是一天》 | 都市爱情 | 北京菠萝万象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18年4季度 |
2 | 《美国刺客》 | 动作 | Lions Gate Films Inc. | 2018年4季度 |
注:由于影视剧行业的特殊性,上述项目上映时间可能与计划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计划并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
(3)电视栏目业务经营计划公司计划投资制作《筑梦中国C计划》、《声音治愈馆》、《宝贝开饭啦》等电视栏目。
2、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1)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自身经营需要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200,18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0%。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收到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0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25%)。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份数量。本次减持后,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9,990,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分别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钊先生、董事赵健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融资需要,李钊先生拟以大宗交易及/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121,8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3%;赵健先生拟以大宗交易及/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202,1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0%。截至本报告期末,李钊先生、赵健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中国好声音》诉讼2018年6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各方就与“中国好声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并于2018年6月26日分别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准许相关方撤回起诉。至此,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与“中国好声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4、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宏亮先生在内的不超过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0万股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507号),并分别于2016年5月3日和2016年8月16日公告反馈意见回复和补充反馈意见回复。2016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07号),并于2016年11月24日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告至今经历了较长时间,拟投资项目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且部分已完成拍摄,经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非公开发行项目审查,并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38号)。
5、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公司2017年6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宏亮先生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55号]》,并完成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8唐德01”,证券代码“114308”)的发行。鉴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届满,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至2019年1月23日。目前,相关发行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 2018年05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43 |
2018年07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59 | |
2018年09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82 | |
《中国好声音》诉讼 | 2018年06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50 |
2018年07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60 |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2018年0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05 |
2018年02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08 |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2018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71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权激励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陈蓉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赵健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如赵健离职的,在其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上述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 | 2017年09月2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陈蓉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售股有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上述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7年09月27日 | 长久有效 | 正常履行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宏亮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赵健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李钊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王大庆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张哲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北京鼎石源泉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企业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范冰冰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赵薇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北京鼎石睿智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企业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张丰毅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霍建起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盛和煜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郑敏鹏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付波兰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郁晖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和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中的孰高者确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照《证券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证券主管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裁判。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吴宏亮 | 股份回购 |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2015年02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 |
承诺 |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依法购回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和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中的孰高者确定。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且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证券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且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月17日 | 正常履行 | ||
吴宏亮、赵健、李钊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2020年02月17日 | 正常履行 |
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高可至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百。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 2015年02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的 80%。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企业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吴宏亮、赵健、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钊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承诺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向贵公司披露的情况外,承诺人没有控股、参股或控制其他企业。除在贵公司的工作外,承诺人也未自营或与他人合作或为他人经营与贵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承诺人与贵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承诺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公司股权的相关期间内,本人及本人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贵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同、相似、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承诺人本人及本人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同、相似、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承诺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贵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未被遵守,则自违反本承诺函所承诺事项之日后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贵公司直接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贵公司或股东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贵公司、股东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本人不直接或间接减持贵公司股份,贵公司董事会可申请锁定本人所持贵公司股份。 | 2014年04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吴宏亮、赵健、北京睿石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钊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贵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评估和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度和透明度。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未被遵守,则自违反本承诺函所承诺事项之日后本人 | 2014年04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应得的现金分红由贵公司直接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贵公司或股东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贵公司、股东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本人不直接或间接减持贵公司股份,贵公司董事会可申请锁定本人所持贵公司股份。 | |||||
吴宏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 | 本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形式非经营性占用、借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权益,不以垫付工资、费用、投资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及资源,同时不以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使用公司资金及资源:(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公司贷款;(3)接受公司委托进行投资活动;(4)由公司为本人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由公司代本人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占用方式。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未被遵守,则自违反本承诺函所承诺事项之日后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贵公司直接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贵公司或股东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贵公司、股东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本人不直接或间接减持贵公司股份,贵公司董事会可申请锁定本人所持贵公司股份。 | 2014年04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吴宏亮 |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将按照《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方案。如本人未能按照《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上述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并将本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本人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现金股利总额。 | 2014年04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吴宏亮、赵健、李钊、王大庆、张哲、郑敏 |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将按照《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方案。如本人未能按照《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 | 2014年04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鹏、杨智杰 | 施稳定股价的方案,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上述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公司应当从自未能履行上述预案约定义务当月起,扣减本人每月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本人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薪酬的20%。 | ||||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按照《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方案。如公司未能按照《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大会提出公司回购股票的补充方案或公司回购股票的替代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补充方案或替代方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对补充方案或替代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2014年04月17日 | 2018年02月17日 | 履行完毕 |
吴宏亮 | 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 |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依法购回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和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中的孰高者确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且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浙江唐德影视 | 关于招股说明书有 |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 2015年02月17日 | 长久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股份有限公司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 |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和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中的孰高者确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证券主管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裁判。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吴宏亮 | 股份增持承诺 | 本人拟自2017年7月21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本人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 2017年07月21日 | 2018年6月3日 | 履行完毕 |
吴宏亮 | 股份增持承诺 | 本人拟自2017年12月11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本人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 2017年12月11日 | 2018年12月28日 | 正常履行 | |
吴宏亮、赵健、李兰天、郑敏鹏、付波兰、郁晖、李民、王智强、李欢 | 股份增持承诺 | 拟自2018年7月3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增持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 2018年07月03日 | 2019年7月2日 | 正常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 | 是 |
履行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488,730.84 | 309,357,213.6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448,909,016.31 | 1,254,659,266.28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48,909,016.31 | 1,254,659,266.28 |
预付款项 | 310,466,084.62 | 246,342,004.2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099,479.68 | 55,409,401.0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53,151,284.75 | 1,124,097,460.3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884,529.70 | 52,288,506.95 |
流动资产合计 | 3,254,999,125.90 | 3,042,153,852.5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4,240,670.00 | 70,140,67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035,542.23 | 20,760,700.74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386,971.35 | 23,331,934.21 |
在建工程 | 1,917,118.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783,660.92 | 774,917.5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4,555,050.57 | 14,555,049.73 |
长期待摊费用 | 17,632,585.87 | 17,758,997.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323,731.45 | 61,298,959.4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00,000.00 | 13,32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0,875,331.38 | 221,941,229.04 |
资产总计 | 3,515,874,457.28 | 3,264,095,081.6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89,205,500.00 | 57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87,812,757.69 | 119,804,160.90 |
预收款项 | 448,204,534.95 | 380,066,468.2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48,777.34 | 4,633,991.93 |
应交税费 | 61,342,325.71 | 93,138,528.95 |
其他应付款 | 894,974,474.53 | 581,697,497.86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8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07,388,370.22 | 2,029,340,647.8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99,587,674.7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31,000.00 | 1,631,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1,218,674.72 | 1,631,000.00 |
负债合计 | 2,208,607,044.94 | 2,030,971,647.8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0,125,887.78 | 110,125,887.7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6,714.56 | -941,515.0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849,779.83 | 32,849,779.8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46,146,198.11 | 665,940,968.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89,348,580.28 | 1,207,975,121.08 |
少数股东权益 | 17,918,832.06 | 25,148,312.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07,267,412.34 | 1,233,123,433.7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15,874,457.28 | 3,264,095,081.60 |
法定代表人:吴宏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珊珊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304,892.45 | 224,157,413.4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479,845,894.43 | 1,330,764,791.45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79,845,894.43 | 1,330,764,791.45 |
预付款项 | 239,906,550.31 | 158,699,000.85 |
其他应收款 | 571,106,061.77 | 539,642,420.49 |
存货 | 826,906,700.10 | 814,204,977.3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28,558.85 | 8,25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3,178,498,657.91 | 3,067,476,853.64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2,640,670.00 | 68,640,67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7,686,023.22 | 144,811,181.73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84,481.56 | 2,264,203.0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621,670.26 | 572,558.1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842,313.10 | 52,808,008.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1,875,158.14 | 282,096,621.58 |
资产总计 | 3,500,373,816.05 | 3,349,573,475.2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75,179,250.00 | 57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6,179,282.33 | 82,821,982.97 |
预收款项 | 197,173,656.38 | 327,133,029.41 |
应付职工薪酬 | 1,557,127.69 | 1,618,464.97 |
应交税费 | 54,988,562.56 | 77,766,155.95 |
其他应付款 | 1,754,418,823.73 | 1,212,800,340.94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8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69,496,702.69 | 2,552,139,974.2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99,587,674.7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9,587,674.72 | |
负债合计 | 2,699,084,377.41 | 2,552,139,974.2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110,869,513.70 | 110,869,513.7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849,779.83 | 32,849,779.83 |
未分配利润 | 257,570,145.11 | 253,714,207.4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1,289,438.64 | 797,433,500.9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00,373,816.05 | 3,349,573,475.22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18,999,041.33 | 217,695,501.35 |
其中:营业收入 | 118,999,041.33 | 217,695,501.3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3,583,895.83 | 155,832,097.60 |
其中:营业成本 | 54,504,389.14 | 105,687,551.9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04,282.64 | 1,109,253.57 |
销售费用 | 6,367,537.80 | 8,775,063.45 |
管理费用 | 24,993,128.31 | 24,357,753.4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9,705,767.17 | 10,935,765.34 |
其中:利息费用 | 22,908,172.27 | 17,358,491.03 |
利息收入 | 19,219.99 | 123,742.23 |
资产减值损失 | 7,808,790.77 | 4,966,709.88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1,403.73 | -9,076.6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1,403.73 | -9,076.6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556,549.23 | 61,854,327.07 |
加:营业外收入 | 2,388,702.55 | 3,857,333.50 |
减:营业外支出 | 414.06 | 1,251.8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44,837.72 | 65,710,408.70 |
减:所得税费用 | -1,070,478.14 | 7,189,046.9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15,315.86 | 58,521,361.8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15,315.86 | 58,521,361.8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89,825.63 | 61,781,687.46 |
少数股东损益 | -1,074,509.77 | -3,260,325.6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72,773.02 | -455,488.6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64,203.28 | -411,824.9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64,203.28 | -411,824.9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8,569.74 | -43,663.66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488,088.88 | 58,065,873.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454,028.91 | 61,369,862.5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5,940.03 | -3,303,989.3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1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 | 0.15 |
法定代表人:吴宏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珊珊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26,064,904.08 | 93,704,369.83 |
减:营业成本 | 550,485.44 | 44,645,063.80 |
税金及附加 | 6,000.00 | 220,492.70 |
销售费用 | 3,593,499.34 | 3,356,399.34 |
管理费用 | 10,470,523.79 | 10,043,269.4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088,697.63 | 8,650,986.92 |
其中:利息费用 | 12,296,958.33 | 14,991,169.38 |
利息收入 | 24,923.59 | 41,199.00 |
资产减值损失 | 8,370,466.39 | 2,714,769.28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1,403.73 | -9,076.6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1,403.73 | -9,076.6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873,364.78 | 24,064,311.70 |
加:营业外收入 | 2,387,326.00 | 2,754,555.02 |
减:营业外支出 | 0.03 | 517.5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86,038.81 | 26,818,349.22 |
减:所得税费用 | -906,860.63 | 6,661,908.7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79,178.18 | 20,156,440.4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79,178.18 | 20,156,440.4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79,178.18 | 20,156,440.4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613,768,079.36 | 528,813,454.02 |
其中:营业收入 | 613,768,079.36 | 528,813,454.0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14,348,934.87 | 401,429,994.78 |
其中:营业成本 | 336,337,783.73 | 253,278,097.4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668,563.83 | 3,656,120.12 |
销售费用 | 21,474,240.01 | 19,936,330.96 |
管理费用 | 79,251,591.62 | 65,631,013.8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8,656,095.02 | 30,326,835.21 |
其中:利息费用 | 65,432,171.57 | 44,203,584.00 |
利息收入 | 212,355.77 | 371,226.68 |
资产减值损失 | 15,960,660.66 | 28,601,597.20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158.51 | 155,200.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158.51 | 155,200.7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393,985.98 | 127,538,660.02 |
加:营业外收入 | 3,324,124.31 | 12,621,729.67 |
减:营业外支出 | 2,216.02 | 32,020.9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715,894.27 | 140,128,368.76 |
减:所得税费用 | 9,871,107.03 | 20,851,942.2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844,787.24 | 119,276,426.5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844,787.24 | 119,276,426.5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205,229.58 | 121,856,779.27 |
少数股东损益 | -7,360,442.34 | -2,580,352.7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99,191.34 | -1,245,279.1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8,229.62 | -1,137,059.6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68,229.62 | -1,137,059.6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68,229.62 | -1,137,059.63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0,961.72 | -108,219.53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4,143,978.58 | 118,031,147.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373,459.20 | 120,719,719.6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29,480.62 | -2,688,572.2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5 | 0.3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5 | 0.30 |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243,521,587.89 | 255,233,887.19 |
减:营业成本 | 113,889,520.96 | 120,786,504.04 |
税金及附加 | 1,063,055.40 | 1,389,790.70 |
销售费用 | 8,528,491.47 | 8,889,948.64 |
管理费用 | 33,893,724.67 | 25,884,342.2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4,642,098.03 | 24,487,427.38 |
其中:利息费用 | 51,521,565.17 | 38,209,454.92 |
利息收入 | 143,308.96 | 216,505.43 |
资产减值损失 | 12,137,217.63 | 8,098,760.65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158.51 | 155,200.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158.51 | 155,200.7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342,321.22 | 65,852,314.31 |
加:营业外收入 | 2,561,416.57 | 2,880,662.08 |
减:营业外支出 | 60.03 | 28,278.1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903,677.76 | 68,704,698.25 |
减:所得税费用 | 8,047,740.10 | 17,176,591.4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855,937.66 | 51,528,106.8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855,937.66 | 51,528,106.8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855,937.66 | 51,528,106.8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1,592,822.35 | 674,961,722.5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
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20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281,507.34 | 17,284,785.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1,874,329.69 | 692,291,707.6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0,041,387.00 | 798,422,593.2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245,731.17 | 45,431,924.1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440,757.23 | 20,518,413.1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775,517.13 | 45,135,423.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6,503,392.53 | 909,508,354.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629,062.84 | -217,216,646.4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901.0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901.0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68,264.80 | 41,481,556.8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400,000.00 | 54,174,87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968,264.80 | 95,656,426.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68,264.80 | -95,556,525.7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93,05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93,05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3,200,000.00 | 394,5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99,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793,880.00 | 4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8,493,880.00 | 443,493,05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0,000,000.00 | 31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388,596.56 | 51,179,795.4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378,424.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767,021.22 | 361,179,795.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73,141.22 | 82,313,254.5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86.00 | -6,120.1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1,868,482.86 | -230,466,037.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9,357,213.69 | 358,713,280.6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488,730.83 | 128,247,242.89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9,981,014.09 | 511,002,726.7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20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3,622,135.93 | 337,474,343.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3,603,150.02 | 848,522,270.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0,071,287.66 | 668,771,541.5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418,454.90 | 15,375,022.8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845,423.18 | 11,961,569.3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061,987.45 | 287,612,879.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3,397,153.19 | 983,721,013.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794,003.17 | -135,198,743.4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3,116.81 | 33,761,392.6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900,000.00 | 53,974,87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9,962,2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283,116.81 | 137,698,462.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283,116.81 | -137,698,462.6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3,200,000.00 | 39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99,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287,630.00 | 4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6,987,630.00 | 43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388,596.56 | 49,483,540.1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378,424.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767,021.22 | 349,483,540.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779,391.22 | 85,516,459.8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90.15 | -4,373.1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4,852,521.05 | -187,385,119.3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4,157,413.49 | 265,524,536.4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304,892.44 | 78,139,417.04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