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出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陈志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陈芳德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表决,董事陈昭仁因病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8年6月实施完毕,根据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该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7.10元/股调整为6.8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六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以6.84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5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