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9年11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 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审
议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加9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位于济南市千佛山路西侧合计建筑面积为6125.30平方米的2号楼、4号楼、5、6、7号楼(房产证号分别为历下字第097834号、第097833号、第097832号)作抵押(评估价值为6561.78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千佛山支行申请期限至2011年12月5日、额度为41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贷款。在以上4100万元额度和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会议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合同文书的签署等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