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14: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长陈敏生、董事陈金祖、王穗初、陈繁华、陈志荣,独立董事黄亚英、沈维涛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徐燕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陈繁华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赵波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黄亚英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2人、高管4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在2018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向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公司经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务”)协商,拟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向深圳
水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委托贷款,期限为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利息支付为每月付息一次。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3、关于终止《T3航站楼室外广告业务综合配套资源使用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T3航站楼室外广告业务综合配套资源使用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陈敏生、陈金祖、王穗初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管理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管理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陈敏生、陈金祖、王穗初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