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点。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议案
因增资事宜,需对子公司广腾科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作相应的变更,变更的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 ||||||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广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浩科技”)拟向杭州长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泽科技”)购买专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交易金额为200万元;广浩科技总经理及股东(占广浩科技股份比例35.80%)许艳苇为长泽科技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经理,故构成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内容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四章 第五十九条 召集人应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修订后第四章 第五十九条 召集人应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托书、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收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9日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101号海威大厦606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6076710;传真:0571-85088555
联系人:王欢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101号海威大厦606室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