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公告编号:2018-129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全部股权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会议室
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及股权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及股权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9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宝龙;联系电话:0512-655782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临时议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129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