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
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8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18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彭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69691766传真号码:025-69691747电子邮箱:ph@njxldz.com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西门子路39号邮编:211100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彭辉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设备制造厂副厂长、办公室主任、采购部部长,现供职于公司证券部,担任南京新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彭辉先生通过持有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彭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彭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