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公告编号:2018-18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须峰 | 独立董事 | 通知较晚,新一届董事会未提前充分沟通,工作安排不开。 | 何威风 |
公司负责人陈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守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守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560,341,054.46 | 38,468,526,007.61 | -4.9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751,053,116.62 | 9,484,419,042.18 | -18.2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03,906,606.21 | -72.20% | 1,799,335,403.38 | -51.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2,705,532.51 | -1,762.43% | -1,734,197,683.25 | -1,091.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74,738,804.85 | -2,113.67% | -1,738,107,311.32 | -1,190.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68,350,278.28 | -48.9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1,766.67% | -0.4413 | -1,080.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1,766.67% | -0.4413 | -1,080.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9% | -9.88% | -20.12% | -21.5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56,361.4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68,891.9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25,281.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3,276.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10,153.70 | |
合计 | 3,909,628.0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25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08% | 1,142,721,520 | 562,332,152 | 质押 | 1,121,284,186 | ||
冻结 | 1,121,284,186 |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18% | 400,000,000 | 0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47% | 215,053,762 | 0 | ||||
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4.93% | 193,548,386 | 0 | ||||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6% | 147,642,128 | 147,642,128 | 质押 | 147,600,000 | ||
冻结 | 40,000,000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1% | 110,496,170 | 110,496,170 | ||||
中山证券-招商银行-中山证券启航3号定增集合资产 | 其他 | 2.71% | 106,408,602 | 0 |
管理计划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云信凯迪1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82% | 71,432,062 | 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6% | 61,331,580 | 0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0% | 54,985,66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80,389,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580,389,368 |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00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15,053,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053,762 | |||
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93,548,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548,386 | |||
中山证券-招商银行-中山证券启航3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6,408,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408,602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云信凯迪1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71,432,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32,062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1,33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31,580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4,985,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985,660 | |||
徐如媛 | 46,667,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67,724 | |||
珠海钰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214,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14,24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阳光凯迪与武汉金湖为关联法人,凯迪生态与阳光凯迪、武汉金湖为关联法人,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 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信用账户持有股票 21437334 股,其他股东均未参与公司融资 |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融券业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的承诺 | 2015年04月07日 | 2017年6月18日 | 该承诺为履行完成,尚未办理的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的资产对应的价值,公司未来不再支付给交易对方。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关于林业资产的业绩承诺 | 2015年04月07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7年度未完成的业绩承诺金额为27,405.58万元,其中代上市公司支付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未补偿的业绩承诺款金额为17405.58万元。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 | 1、部分项目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未办理完成,公司未来不再支付给交易方相关 |
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权证对应资产的价值。 2、业绩承诺未完成,剩余补偿款17405.58万元预计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成。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 | 业绩承诺差额款 | 27,405.58 | 0 | 10,000 | 17,405.58 | 现金清偿 | 17,405.58 | 2019年6月30日前 |
限公司 | |||||||||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 减资款 | 29,400 | 0 | 0 | 29,400 | ||||
合计 | 56,805.58 | 0 | 10,000 | 46,805.58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40% | ||||||||
相关决策程序 | 1、2015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事项,中盈长江林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其占用款项为业绩承诺未完成应付上市公司补偿款。 2、2017年12月28日由凯迪生态申请人发起签字流程,经部门领导及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计划和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经过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审批。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无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关于上表中列示的与金湖科技的交易: 关于公司代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9,400.00万元的交易实质,公司于2018年10月1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提交的〔2018〕11号《关于《湖北证监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报告》已对相关问题核查并说明如下: 经查询,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中盈长江、金湖科技、凯迪工程、格薪源公司签署了委托付款函,就格薪源公司支付金湖公司投资款作出如下安排: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向工程公司支付2.94亿,付款后,金湖科技对格薪源公司股权投资就此赎回,金湖科技对格薪源公司的股东关系就此结束。 在金湖科技退资事宜上,格薪源公司确实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在未取得股东会书面决议前即以预付款的形式,以退资名义代格薪源公司支付了退资款2.94亿元;而后因格薪源公司部分股东意见变动导致书面决议未能达成一致,后经多方多次协调后无果,故未能办理完成金湖科技的减资手续。 公司将尽快完善相关减资手续。若最终不能完成金湖科技的减资手续,公司代格薪源公司实际支付给凯迪工程的上述退资款应当退回公司。考虑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阳光凯迪往来账款较多,凯迪工程和上述提到的中盈长江均为阳光凯迪下属公司,冲抵该笔退资款后公司仍欠大股东阳光凯迪及关联公司款项。故该2.94亿元将于公司与大股东阳光凯迪对账核算清楚之后统一解决。 针对交易所及湖北证监局关于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宜相关关注,公司已进行核查并回函,公司管理层高度关注并着力核查、落实整改,并已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后续核查过程中对于相关问题的落实意见,公司将进一步落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18年06月27日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 | 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