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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研科技: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73

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实际投入情况2014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61亿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4亿元,铺底流动资金2,100万元。本项目改造厂房约5,000平方米,建设一条先进的圆锥滚子轴承生产线,主要以高速铁路用轴承、城市轨道车辆轴承、机车及传动轴承为主。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3,713.67万元,具体投向主要为仪器设备、房屋基建等。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4号文件核准,

轴研科技于2016年2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043,478股,发行价格8.05元/股。本次共募集资金1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073.86万元。截至2016年2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6年11月11日,轴研科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予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浙高铁”,轴研科技现持有其40%的股权),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形成的部分设备等。2016年12月30日,公司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

(3,322.82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10,073.86
减:已使用金额3,713.6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2.2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372.41

三、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的原因轴研科技在铁路轴承领域无产业化经验,无对铁路系统批量供货

经历,在高铁轴承产业化推进方面存在短板。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经营,轴研科技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因此,提议终止实施该项目。

四、终止该项目后的后续安排及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终止后,该项目形成的设备仪器等资产将协商转让给合资公

司中浙高铁,或由轴研科技内部调剂使用。尚未使用的剩余资金继续按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按照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后用于新的用途。

五、相关意见1、独立董事意见(1)终止实施“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是

轴研科技基于业务布局作出的调整,在高铁轴承业务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运营的情况下,轴研科技已无必要建设高铁轴承产能。

(2)该项目终止程序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1)终止实施“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是

在轴研科技将高铁轴承业务整体转让给合资公司中浙高铁的背景下作出的,符合实际情况。

(2)该项目终止程序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募投项目终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终止事项具有合理性,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需要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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