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材料随后也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分别是梁君、韩道均、张毅、韩钢、黄英强、周异助、王东、杨旭东董事和赵振、秦伟、咸海波、孙泽华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资金资助的期限不超过第九届董事会任期,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公司取得资金时的综合资金成本收取,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融资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2.6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方董事周异助、王东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于下午3点开始。审议议案6项:1、关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融资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融资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2.6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