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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月25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情况1、非独立董事:岑国建先生、周国英女士、胡清女士、宋小明先生、殷铭先生;

2、独立董事:钟德刚先生、叶建荣先生、余丹丹女士。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其中余丹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岑建江先生、罗杰波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罗跃冲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董事离任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卫韬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其他职务。姜卫韬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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