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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通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8]15号文件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

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利息费用”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利息收入”反映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此外还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从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执行财会〔2018〕15 号文件。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8〕15 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往年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五)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文件,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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