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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洪城水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供水项目1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9,186.608,200.00
污水处理项目2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45,776.3841,400.00
3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15,213.1213,300.00
4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12,835.988,600.00
5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9,609.298,700.00
6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3,931.673,500.00
7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3,792.313,300.00
8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4,148.493,300.00
9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2,999.272,600.00
10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12,192.0711,100.00
合计119,685.18104,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

1、顺应国家及地方水污染治理政策导向,抓住行业发展契机(1)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该计划要求各地区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该计划要求各地区要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

该计划要求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

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2)“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作的要求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新增污水管网规模、全国城镇老旧污水管网改造规模、全国城镇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等均作出了具体的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77万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2.8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以含水80%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置规模6.01万吨/日,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1,505万立方米/日,新增初期雨水治理设施规模831万立方米/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初步形成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体系。

(3)江西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要求

2017年2月,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通知》,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全省敏感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强城市节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顺应国家及地方水污染治理政策导向,抓住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竞争优势的机遇。

2、南昌市供水能力不能应对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供水需求

近年来,南昌市城乡经济迅猛发展,城乡建设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实施“西进、东拓、南延、北控”,并朝着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发展目标迈进。随着南昌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长,城市供水范围随之增加,需水量亦不断攀升,存在部分区域水压偏低、用水紧张等突出矛盾。

目前,南昌市昌南城区现有水厂中,朝阳水厂、青云水厂、下正街水厂均位于城区西边,对于城区东边的航空城、瑶湖高校园等地区覆盖能力不足。2017年公司在城东片区新建了城北水厂一期10万m3/d工程,部分缓解了该地区的供水不足的问题。城北水厂总规模为20万m3/d,一期工程按此进行布局并预留了二期10万m3/d的发展用地。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将会新增该水厂10万m3/d的供水能力,以满足城东片区的供水需求,改善该地区供水格局,提高南昌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分析

1、发展壮大公司主业,扩大业务规模并增强资金实力洪城水业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公用事业领域中的自来水生产和销售、城市污水

处理、燃气供应及给排水管道工程建设等。洪城水业在南昌市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供水区域优势,并在公用事业行业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水污染防治及污水处理政策的推动、城市供水需求量的不断攀升给污水处理及自来水供给行业带来了新的业务机遇,同时也给公司创造了新的市场拓展空间。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进一步发展壮大主营业务,扩大业务规模并增强资金实力。

2、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后续融资能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现有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继续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

空间有限。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持续经营的能力以及后续融资的能力,

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作为水业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水业集团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决定认购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支持公司在公用事业领域不断发展。

四、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南昌市城乡经济迅猛发展,城乡建设按照“西进、东拓、南延、北控”的总体规划,朝着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的发展目标迈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供水范围增加,需水量不断攀升。如果城市供水建设不能同步发展,用水紧张状况将很快出现。

当前,昌南城区供水布局存在“西水东送”的趋向,输送管线距离长,东部管网末端供水压力较难保证。城北水厂扩建工程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城市供水量增加和供水系统的分布不均衡问题,增加昌南城区的供水能力,均衡供水管网压力,完善昌南城区供水布局。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城北水厂设于南昌昌南城城北地区,本项目计划在原南昌市城北水厂一期基

础上增加10万立方米/日,将水厂总规模扩大至20万立方米/日,向昌南城地区供水。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9,186.60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8,2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洪城水业。

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12月,南昌市水务局与洪城水业签署《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包括南昌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所覆盖

的区域的供水以及青云水厂、朝阳水厂、下正街水厂、牛行水厂、长堎水厂、红角洲水厂、城北水厂、湾里水厂、双港水厂的制水,特许经营权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

(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新建10万立方米/日折板絮凝平流沉

淀池(下叠清水池)+翻板滤池,另一部分为改造,主要在现有构筑物内增加设备,如在现有取水泵房、二级泵房、粉炭投加间、反冲洗废水回收池、排水调节池、污泥脱水机房内增加10万立方米/日设备。同时,改综合加药间内氯气投加为次氯酸钠商品液直接投加,规模20万立方米/日。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17]76号)、《关于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18]44号)。

本项目已取得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行审城字[2018]52号)。

二期工程建于一期工程东侧,利用原有预留地块,无需新增用地。(4)经济效益估算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1,758.50万元,年平均净

利润329.67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1.51年。

(二)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城市和经济的发展,南昌市创建现代文明花园式英雄城市进程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保障赣江水系水质安全,同时由于片区污水管网的截污完善,进入九龙湖水质净化厂的水量已经超过现有的设计能力,需尽快对九龙湖水质净化厂进行扩建,以满足新的形势发展要求。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实

施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9万立方米/日。设计出水水质优于《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部分指标达到《GB 3838-2002》Ⅳ类标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0%。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45,776.38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41,4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洪城环保。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尚待签署。(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二期扩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对一期提标在建的脱水机房

增加污泥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新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模格栅、生物反应池、膜池及设备间、加氯接触池、鼓风机房、加氯间、加药间等,并新增综合楼一座。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经济发展信息局《关于红谷滩新区九龙湖污

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洪新经发[2018]56号)、《关于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新经发[2018]100号)。

本项目环评批复尚在办理过程中。本项目实施地点在一期工程东侧,需新增用地41.6亩。截至目前,新增用

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4)经济效益估算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8,178.52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667.56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13.28年。

(三)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目前九江县区域内部分地区尚未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使水环境恶化,影响居住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随着八里湖新区的开发建设,需加快建设和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

根据《九江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九江市八里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九江八里湖新区南组团九龙片区概念规划》、《九江八里湖新区浔阳古城景区项目策划》,至2020 年,九江县规划面积约为18km

,规划人口约为17万(不含九江市综合工业园)。九江市八里湖蛟滩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扩大为包括九江县中心城区、八里湖南组团在内的广大区域、八里湖九龙片区片、八里湖国际滨湖旅游度假区。由于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都发生了变化,污水量将显著增加。为应对上述规划的调整,对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及处理流程进行调整十分必要。

为确保九江县及八里湖新区中心城区的有序、高效、高质量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为人们提供优美的生活、生产及工作环境空间,加快城市建设速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有污水处理厂另选厂址异地扩建非常必要。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九江县(现九江市柴桑区)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一期)项目,建

设规模为污水总处理4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5,213.12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3,300.00万元。本项目拟由洪城水业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后续建设、运营工作。

洪城水业已于2017年6月取得该项目特许经营权。

(2)建设内容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型A?O生物池、配水排泥

井、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配电间、综合楼、维修间、总平面及运输设备、电力设备及安装、电信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表、环保在线监测仪、备品备件等项目。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

(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环资字[2017]627号)、《关于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九发改设审字[2018]408号)。

本项目已取得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九环审[2018]02号)。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九江市新开发城区八里湖区,拟新征用地152.53亩。截

至目前,项目已获得不动产权证。

(4)经济效益分析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2,440.63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84.4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10.90年。

(四)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6万立方米/日,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污水处理厂自2006年运营至今已十年,工程已远超负荷运行。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污水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九江市的长江治理已列入省重点监控督办,为切实改善长江的生态环境,治理长江水质,需要进一步加强污水收集,并对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根据上述情况,九江市启动了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污水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在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现有6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基

础上扩建2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后总处理规模到达8万立方米/日,同时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2,835.98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为8,600.00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九江蓝天碧水。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尚待签署。(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二次提升泵房及配电间、

曝气生物滤池、混合池、多功能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池、污泥浓缩及脱水车间、生物土壤滤池除臭系统、碳源投加间、加药间、次氯酸钠发生间、机修车间和综合楼各1座,新建高效沉淀池2座;拆除原紫外消毒池、原脱水车间、原机修车间、原职工食堂、原综合楼和原1号泵房配电间。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

扩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投资字[2017]335号)、《关于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九发改设审字[2018]62号)。

本项目已取得九江市浔阳区环保局《关于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浔环审[2018]03号)。

本项目在原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上建设,无需新增用地。(4)经济效益估算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2,827.29万元,年平均净利润500.29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7.67年。

(五)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漳浦县东部片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前亭镇区内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大量企业的入驻,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污水排放量将日益增加,而目前前亭镇尚无污水处理设施,镇区排水系统尚未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镇区河流,对镇区环境卫生状况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水环境污染对城镇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配套建设市政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迫在眉睫。本工程的建设可使城镇地面水环境生态功能得到恢复与保护,实现水环境质量达到其相应功能标准。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漳浦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之子项目一。项

目拟在漳浦县前亭镇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0.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并配套管网,主要服务范围为漳浦县前亭镇前桥路北侧,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标准》(GB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9,609.29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8,7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洪城水业持有其90%股权,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2018年6月,洪城水业已与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漳浦县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协议书》。2018年8月,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已与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漳浦县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书》。

(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进水泵房、事故

应急、调节池、细格栅及爆气沉砂池、初沉池、改良型卡式氧化沟、配水排泥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等;配套管网总长17.98公里;再生水管网总长9.7公里。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浦发改审[2017]99号)、《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审[2018]30号)。

本项目环评批复尚在办理过程中。本项目拟选址于前桥路与白兰一路交叉处西北侧,需新征用地22.5亩。截

至目前,项目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4)经济效益估算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944.23万元,年平均净利润294.36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9.5年。

(六)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景德镇陶瓷工艺园区内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为浮梁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12月正式投产运营,服务范围为浮梁县主城区及三龙乡集镇区、洪源镇等,处理污水性质基本为生活污水,采用的基本工艺为改良型氧化沟,出水经紫外线消毒后排入西河。

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基本接近饱和,而且难以满足工业园区新进企业的接管要求。此外,由于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基本以陶瓷企业及陶瓷配套企业为主,污水性质较生活污水有很大不同,用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处理难以达到排放要求,需另外新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单独处理。

随着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园区内除少数企业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外,大部分企业没有独立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废水基本上是通过园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直接排入西河或浮梁县污水处理厂。随着园区的进一步发展,入驻企业逐年增加,随之带来的日益增加的排放量,将会有更多的污水排入西河,污染西河水质。

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坚决不走先破坏后治理的道路,认真推进园区生态保护工作、生态工业园创建工作,从而实现由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难”向两者协调发展的“双赢”转变,本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0.5万立方米/日的工

业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整个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和北汽产业园,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3,931.67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本项目拟由洪城环保全资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2018年5月,洪城环保已与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建设环保局签署《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合同》。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还需签署新的项目协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泥处理设施,主要包括新建进水泵房、

细格栅及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经贸过滤间、接触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车间及变配电间等设施。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江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瓷园经发字[2017]71号)。

本项目已取得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近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景环字[2018]212号)。

本项目拟选址于现有浮梁县城市污水厂北侧,需新征用地29.65亩。截至目前,项目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4)经济效益估算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609.8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38.32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10.70年。

(七)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近年来樟树市城市化发展迅速,城市经济总量增大,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

樟树市政府正大力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力度。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严重滞后,给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015年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要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在此背景下,为响应国家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保护赣江水质,并结合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尽快建设樟树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将樟树市污水处理厂现运行的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

水质由《GB18918-2002》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剩余污泥80%的含水率降低至60%。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3,792.31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300.00万元,项目

实施主体为洪城环保。

2018年4月,樟树市人民政府已与洪城环保就本项目签署《樟树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的特许经营期限一致(至2040年2月1日)。

(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购置叠螺式浓缩机、超高压弹性压榨机、成套加药装置、调理罐、皮带输送机、搅拌机等设备。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立项的批复》(樟发改基字[2018]1号)、《关于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樟发改基字[2018]9号)。

本项目环评批复尚在办理过程中。本项目实施地点在樟树市污水处理厂内预留地,无需新增用地。(4)经济效益分析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1,222.99万元,年平均净

利润158.26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9年。

(八)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最西端,锦江东岸、三江路以西处。污水处理厂现状总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该污水厂投产以来发挥了很大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有效地缓解锦江的污染问题,对改善城区投资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及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的提高,根据《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的要求,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出水水质目标,需要通过提标改造,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总体排放量,保护环境,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启动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和急迫性。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将万载县城市污水污水处理厂现运行的3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由《GB18918-2002》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4,148.49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3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洪城环保。

2018年6月,洪城环保与万载县人民政府就本次提标改造项目签署《万载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与原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限保持一致(至2040年3月31日)。

(2)建设内容本项目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工艺,主要新建构(建)

筑物包括:二次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车间、接触消毒池、加药间及在线监测房。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万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万发改投申字[2018]16号)。

本项目在污水处理厂现有土地上实施,无需新增用地。(4)经济效益分析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689.85万元,年平均净利

润96.15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10.1年。

(九)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丰城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年底启动了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6万吨/日,一期处理规模2万吨/日,目前已建成一期第一步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投入运行。该厂处理后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B标准。

丰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城市化进程迅速。城市人口和供水量的不断增长,相应的城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也逐年增加,污染负荷日益加剧。根据《江西省丰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心城区近期规划人口为38.5万,远期规划人口为60万。随着新城区基础建设的完善,目前新城区居住人口正快速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将会持续的快速增长,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1 万m3/d)现已超负荷运行,无法接入更多区域的污水。

同时,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湖泊流域的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目标也随之提高。国发〔2015〕17 号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到:修订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办文[2016]32号文也提到了在2017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标升级改造。

为了完善城区建设,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状况,控制城市水体污染,启动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续建及提标工程迫在眉睫。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续建工程1

万立方米/日处理规模,使总处理规模达到2万立方米/日,并将污水处理出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中改造成为一级A标准。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2,999.27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6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洪城环保。

2017年10月,丰城市人民政府已与洪城环保就本项目签署《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特许权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与已建成部分的特许经营期限保持一致(至2041年4月28日)。

(2)建设内容续建工程主要建设氧化沟、二沉池、配水回流污泥井及配套厂区道路、绿化

等;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中途提升泵房、两格混凝沉淀池、四格纤维束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加药间并改造安装中控与仪表系统等。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丰城市发改委《丰城市发改委关于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

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丰发改环资字[2017]3号)、《丰城市发改委关于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丰发改环资字[2017]19号)。

本项目已取得丰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提标工程环评意见》。

本项目在现有污水处理厂西北侧,无需新增用地。(4)经济效益估算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771.26万元,年平均净利

润110.58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9.6年。

(十)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现工程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于2009年底建成投入运行,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随着

信丰县建设规模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污水厂目前已满负荷运行,急需扩建。

随着国务院“水十条”的颁布和信丰县建设规模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的提高,启动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工程的建设具有其必要性和急迫性。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在信丰县污水处理厂在现有3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扩

建3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后总处理规模达到6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由《GB 18918-2002》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2,192.07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1,1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洪城环保。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尚待签署。(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增加二期污水泵,新建细格栅旋流沉砂池、IBR生物反应

池、污水中途提升泵站、污水深度处理池,改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

(3)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取得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信发改环资字[2018]10号)。

本项目环评批复尚在办理过程中。该项目选址于县信丰县污水处理厂东侧空地,需新增用地约37亩。截至目

前,新增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4)经济效益估算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2,150.58万元,年平均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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