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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8-06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1、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修订通知》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批程序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主要是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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