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锦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
主要是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