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经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为加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三、证券部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四、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要求,对上述信息的对外报送、使用等行为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任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六、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七、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八、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由接受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填写回执[附件二],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九、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出具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附件三],书面提醒接受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外部单位应严格控制我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2、外部单位接收及使用本报送信息的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的义务;在上述信息未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该内幕信息买卖我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我司证券(证券简称:中科三环,证券代码:000970)。
3、因外部单位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被泄露,我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4、我司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
十、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十一、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改。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1 | 外部单位 | |
2 | 报送部门 | |
3 | 报送内容 | |
4 | 报送日期 | |
5 | 报送原因 | |
6 | 部门经理(签字) | |
7 | 主管领导(签字) | |
8 | 董事会秘书(签字) | |
9 | 董事长(签字) |
附件二:
回 执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悉贵司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以下相关人员为中科三环内幕信息知情人:
中科三环内幕知情人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所属单位 | 职务 | 报送资料日期 | 报送资料名称 |
签收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
:
我司依据相关规定向贵单位报送 (填写信息名称)
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信息为我司内幕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提请贵单位在使用我司有关内幕信息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重点提示如下:
1、贵单位应严格控制我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2、贵单位接收及使用本报送信息的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的义务;在上述信息未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该内幕信息买卖我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我司证券(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证券代码:000970)。
3、因贵单位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被泄露,我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4、我司将贵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请给予配合。
特此提示。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