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段份有跟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扭告书
0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四 川 泸 天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市地点:深 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天 化
股票代码 :00⒆ 12
信息披孬义务人 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住所 :成 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6号
通讯地址 :成 都市商新区天府三街 α⒗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
。 住所 :宁 夏回族 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虾 号
0 通讯地址: 宁夏回族 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增 加
签署 日期 :2o18年 10月 10日
信息技艹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巾华人民共和 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2014年 10月 ⒛ 日证监会令第 lO8号 《关
于修改(L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诀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拔露内容
格式与准则第 15号 一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杈益变动报告书 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 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 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 与之相冲突 。
三、依据 《巾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 报告书 己仝面披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在泸天化股份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口,除 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 ,中 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泸天化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四 、在本次杈益变动前 ,泸 州中院曾于 2018年 5月 ⒛ 日作出 (⒛ 17)丿 丨丨
∝ 破 2号 之二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 《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6月 29口 作 出
〈20r)川 ω 破 3号 之二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 《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按照上述重整计划安排受领偿
债股票等事项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于 2018年 6月 5日 受领泸天化集团
持有的泸天化股份 10,ω 7,刀 3股 抵偾股票用于清偿债务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 ·ll四 川省分行持股 比例为 1” %。
根据 《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 ,2θ 18年 7月 31日 ,泸 天化股份 以原有总股
本 弼5,000,000股 为基数 ,按 每 lO股 转增 16.803419股 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9",000,000股 股票 ,总 股本变更为 1,珀 8,θ θ0,000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 lO,037j刀 3股 保持不变 ,持 股 比例 由 1.” %下 降至
o6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行于 2018年 8月 3日 受领泸天化集团
持有的泸天化股份 33,m9,122股 抵债股票用于清偿债务 。变动完成后 ,中 国农业
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持有 上 市公司股份 仍,∝ 6,⒆ 5股 ,持 股 比例 由
o64%士 曾力口至 2.7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ol四 川省分行于 2018午 8月 23日 受领泸天化股份
1“ 刀,7跖 股抵债股 票用于清偿债务 。变动完成后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四川省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ω,M4,阴 】股 ,持 股比例由 2,邛 %增 加至 3阢 %。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泸州中院于 2018年 6月 29日 作 出的 (201ω 丨|∝
破 3号 之 二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 司重整计划》及
泸州中院于 2018年 8月 29臼 作 出 (20】 7)丿 丨|ω 破 4号 之二 《民事裁定书》裁
定批准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重整 。
根据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泸 州 中院己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将 7,611,%8股 抵债
股票扣划至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行指定证券账户,将 61,刀 1,398
股抵 债股票扣划至 屮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宁夏口族 自治区分行指定证券账
户 。变动完成前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60,“ 4,阴 l
股 ,共 计持股 比例为 3“ %。 变动完成后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共计持
有
上市公司股份 129,陇 8,047股 ,共 计持股 比例为 8.29%:其 中,中 国农业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胡j156,649股 ,持 股 比例 由 3,跖 %增 加
至 4,35%;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 行持有上 市公司股
份
⒍,771,3明 股 ,持 股比例由 0%增 加至 3,卿 %。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眚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行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外 ,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和说 明。
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j并 对
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目 录
第 —节 释义 ¨¨……………………………………………………¨………⒗
第 二节 信 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 目的.… ………¨¨………………………………¨………⒗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⒚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lo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 -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 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 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指 《四川泸天 化股份 有 限公 司简式 权 益变 动报
告书 》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泸 州 中院 指 四川 省泸州 市 中级人 民法 院
+— 匕
信 息披露义务人 W农 业银
日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 司 四川 省分行
行四川分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 γ农业银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 区
行宁夏分行 分行
上 市公 司 、泸 天化股 份 指 四川泸 天化股份 有 限公 司
和 宁公 司 指 宁夏和 宁化 学有 限公 司
《出资人权 益调 整方 案 》 指 经泸天化股份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的 《四
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
《泸 天化 股份 重整 计划 》 指 经泸州中院 ω017〉 丨|∝ 破 3号 之二 《民事
裁定书 》裁定生效的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重整计划 》
《和 宁 公 司重整计 划 》 指 经泸州中院 (201ω 丿丨丨∝ 破 4号 之三 《民事
裁定书 》裁定生效的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根据 泸 州 中院裁 定批 准 的 《泸 天化股 份 重 整
计 划 》 、 《和 宁公 司重整 计 划 》 ,中 国农 业
银行股 份 有 限公 司 因受领 重整计 划抵债 股 票
共计 持有 上 市公 司股份 129,叨 8,047股 ,持 股
比例为 ⒏29%:其 中 ,中 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受领重整计划抵偾股票导
致其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数童 由 60,5佴 ,681
股增加至 m,156,“ 9股 ,持 股 比例 由 3,“ %
增加至 4,邯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受领重整 计划抵偾股 票
导致其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数量由 0股 增加
至 ⒍,771,398股 ,持 股 比例 由 0。
/。 增加至
3."%。
元 、 万元 、 亿 元 指 人 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人 民币亿元
第 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 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 息披露义务人 l
1,信 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注册 地 成都市高新 区天府三街 θ6θ 号
负责人 湛东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901818184θ
企业 类 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上 市 、国有控股 〉
成 立 日期 19昵 年 θ月 12日
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 、发放贷款 、办理结算 、储蓄业务 ;中 国人 民
银行和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经营金融业务 :按 规定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 行授权开办
的其他业务 。
通 讯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⒃6号
联系电话 o28-61016000
2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牡任公司
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3,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 否取得 其他
主要兼职 长 期居
姓名 性 另刂 职务 国籍 国家或者 地 区
情况 住地
的居 留权
湛东升 男 行长 无 中国 中国 无
(二 )信 息披露义务人 2
1信 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
注册 地 银川市解放西街 呖 号
负责人 张树彬
统—社会信用代码 91θ 400ll0927682879B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上 市 、国有控股 〉
成 立 日期 1980年 10月 18日
经 营范 围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 、结算业务、票据贴现 ;代 理发行
金融债券 ,发 行 、代理兑付 、销售 、买卖政府债券 ;代 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倮险业务 。办理外汇存款 、贷款 、汇款 ;
外币兑换 ;国 际结算 :结 、售汇 :总 行授权的外汇担保 、
外汇借款 、代客外汇买卖及其他业务 :外 汇祟据的承兑和
贴现 :代 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 ,国 外信用卡的
付款 :外 汇信用卡发行 ;资 信调查 、咨询 、见证业务 。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 讯地 址 银川市解放 西街 %号
联 系 电话 o95⊥ 6031434
2信 息 拨 露义 务人 的控 制关 系
中央汇金投 资有限责任公凵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
3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 否取得 其他
主要 兼职 长 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 者地 区
情况 住地
的居 留权
张树彬 男 行长 无 中国 屮国 无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倩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中 国农ⅡL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持股十sT二
重 (6012“ )股 份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
回族 白治区分行无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到达或超过该公
司 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
第 三节 杈益变动 目的
一 、本次杈益变动 目的
20】 8年 6月 ⒛ 日,泸 天化股份第二次债杈人会议各债权组经审议分别表决
通过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 案 〉》。泸州中院于 2018年 6月 29
日作出的 (201” 丿丨|o5破 3号 之二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 《泸天化股份重
整计划》,并 终止泸天化股份重整程序 。
2018年 8月 ⒛ 日,和 宁公司第工 次债杈人会议各债权组经 审议分别表决通
过 《宁夏和宁化 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 案 )》 。泸州中院于 2018年 8月 ⒛ 口作
出的 (2017)丿 ||o5破 4号 之三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 《和宁公司重整计划》 ,
并终止和宁公司重整程序 ◇
根据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 》,泸 州中院已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 7,611,968股 抵债
股票扣划至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 ol四 川省分行指定证券账户,将 61j刀 】,398
股抵债股票扣划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指定证券账
户 。变动完成前 ,中 国农HL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0j5们 ,阴 1
股 ,共 计持股 比例为 3阢 %。 变动完成后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共计持有
上 市公司股份 129,叨 8,∝ 7股 ,共 计持股 比例为 829%;其 中,中 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阴j156,649股 ,持 股 比例 由 3,“ %增 加
至 435%;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夏 回族 自治区分行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6】 ,771,3明 股 ,持 股比例由 0%增 加至 394%。
本次权益变动的 目的在于执行《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和宁公司重整计划》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ol四 川省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刊宁夏 自治
区分行为一致行动人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债杈银 行非—致行动人 j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会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 息披蹈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⒓ 个月内增加或诫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
自治区分行可能在未来 ⒓ 个月内将通过司法划扣等方武领受上市公司股份用 以
清偿债权 ,因 此可能增加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也 可能通过公开途径处置而减少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
第 四节 杈益 变动 方式
一、杈益变动方武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 ·ll宁 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及 比例因执行 《泸
天化股份重整计划》、《和宁公司重整计划》而增加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倩况
本次权 益 变动 前 ,中 国农业 银 行股份 有 限公 司共 计持有 上 市公 司股票
60,“ 4,681股 ,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 %。 本次杈益变动后 ,中 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将共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29,呢 8,∝ 7股 ,共 计持股 比例为 8.29%。
其中 ,本 次权益变动前,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囚川省分行持有 上 市公司股
票 60,“ 4j阴 l股 ,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阢 %;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夏
回族 自治区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0股 ,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 本次权益变
动后 ,中 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为 倪,156,649
股 ,占 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435%:屮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
行持有上 市公司股票为 61,771,398股 ,占 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3%%。 因此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共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9,妮 8)"7股 ,共 计持股 比例为
8,2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倩况
截至本报眚书签署之 日j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未设置质押 、冻结等权
禾刂限仵刂。
第 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因 《泸天
化集团重整计划 》《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受领股份 60户 吒681股 之外 ,本 报告
书签署之 日前六个月内 (2018年 4月 至 2018年 10月 10日 ),中 国农业
"日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 回族 自治区分
行均不存在其他买卖泸天化股份股票的行为 。
第 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 己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如实披露 ,不 存在对本报眚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
信 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中国农 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
回族 治区分行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 息披露义务人 l:中 国农业银行股
法定代表人 :
信 息披露义务人 ⒉ 中国 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
签署 日期 :⒛ 18年 10月 1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缶查文件
(一 )信 息披蹈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 )信 息披蹈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
身份证明文件 :
· (三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扌
(四 )泸 州中院出具的 (20Ⅱ ω 丨丨灬 破 3号 之二 《民事裁定书λ
(五 )《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λ
(六 )泸 川中院出具的 (2o17)丿 !丨 ∝ 破 4号 之三 《民事裁定书 。
∷ ∶△ 卜 ^
二 、备二地点 .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泸天化股份住所 ,供 投资者查 阅。投资者
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lm、啉 应m,clL查 阅本报告书全文。
12
附表 :
简式杈益变动报告书
上 市公 司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艹sT天 化
信 息披露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成都市高新 区天府三街
义务人注
人 l名 称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666号
册地
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信息披 露
信 息披 露 义务
限公 司宁夏 回族 自治 义务人注 银 川 市解 放 西街 %号
人 2名 称 册地
区分行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寸 减少 口不变 有无一致
,
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口 行动人
信 息披露
信 息披 露 义 务 义 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 为上市 是口 否 W
公 司第 一大股 公 司实际
东 控 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口 协议转让 口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口 间接方式转让 口
权益变动方式 执行法院裁定 W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口
(可 多选 〉
(请 注明)
信 息披露义务人 1
信 息披 露 义务 股票种类 : 普通股 (A股 )
人披 露前拥 有 持股数量 : ω,5轺 ,“ 1股
权 益 的股 份 数 持股 比例 : 3.“ %
量 及 占上 市 公 信 息披露义务人 2
司 已发 行 股 份 股票种类: 普通股 (A股 )
比例 持股数量 : 0股
持股 比例 : 0%
信息披露人 1
股票种类: 普 通 股 (A股 )
本 次杈 益 变动
变动数量: 7,611,968丹 殳
后 ,信 息披露义
变动 比例
: o,49%
务人拥有权益
信息披露人 2
的股份 数量 及
变动种类: 普 通 股 (A股 )
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 61,771,398丹 殳
持股 比例
: 3,94%
信 息披 露 义务 信息披露人 l
人 是 否拟 于未 是亻 否口
来 12个 月 内继 信息披露人 2
续增持 是口 否V
信 息披 露义 务
人在此前 6个 月
是 否在 二级 市 是 口 否亻
场 买卖 该 上 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 以下
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 股 东或 实
际控 制 人 减 持
时是 否存 在侵
是 口 否 口
害 上 市 公 司和
股东杈益 的 问
题
控股股 东或实
际控 制 人 减 持
时是 否存 在 未
清偿其对 公司 口
的负债 ,未 解除
公 司 为 其 负债 (如 是 ,请 注明具体倩况 )
提供的担保 ,或
耆 损 害 公 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杈益变动
是 否 需取 得批 是 口 否口
准
是 否 已得 到 批
是口 否口
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