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8-06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张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晓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1,833,075,469.91 | 10,597,341,800.98 | 11,838,727,125.90 | -0.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426,553,771.97 | 7,327,935,553.95 | 8,030,909,508.64 | -7.53%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318,562,204.87 | 344,107,337.33 | 344,107,337.33 | -7.42% | 1,119,552,425.87 | 1,240,076,062.03 | 1,240,076,062.03 | -9.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924,373.78 | 47,891,326.54 | 47,891,326.54 | 35.57% | 297,140,198.06 | 256,781,737.19 | 256,781,737.19 | 15.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990,103.14 | 43,114,975.28 | 43,114,975.28 | -42.04% | 248,173,881.09 | 218,751,929.99 | 218,751,929.99 | 13.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4,574,733.15 | 186,011,680.17 | 186,011,680.17 | -0.77% | 673,734,500.47 | 536,327,034.08 | 536,327,034.08 | 25.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0 | 0.04 | 0.04 | 25.00% | 0.230 | 0.20 | 0.20 | 1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0 | 0.04 | 0.04 | 25.00% | 0.230 | 0.20 | 0.20 | 1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7% | 0.66% | 0.66% | 0.21% | 4.00% | 3.57% | 3.57% | 0.43% |
说明:
2018年9月,公司完成了对同一控制下企业时尚小镇公司70%股权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追溯调整了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本期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的减少,主要系将上期追溯调整的资本公积余额转出所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5,189.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641,039.8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0,749,333.0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183,310.0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5,108.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375,285.5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41,782.31 | |
合计 | 48,966,316.9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81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国有法人 | 33.13% | 424,967,048 | 0 | 质押 | 120,000,000 | |||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 国有法人 | 18.36% | 235,538,800 | 0 |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6% | 30,300,000 | 0 | |||||
陈炎表 | 境内自然人 | 1.28% | 16,355,140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 | 国有法人 | 1.16% | 14,926,200 | 0 |
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大西部丝绸之路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9% | 14,018,691 | 0 | ||
融通基金-广州农商银行-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3% | 9,345,794 | 0 | ||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3% | 8,135,513 | 0 | ||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0% | 7,653,824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0% | 6,415,491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424,967,048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967,048 | |||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 235,53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538,800 |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00,000 | |||
陈炎表 | 16,355,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55,14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4,92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26,200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大西部丝绸之路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4,018,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18,691 | |||
融通基金-广州农商银行-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45,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9,345,794 | |||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135,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8,135,513 | |||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53,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3,82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415,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6,415,49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海宁市资 |
说明 | 产经营公司与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是一致行动人,后者是前者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8,094.80万元,增长135.71%,系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投资增加所致;
2、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8,029.50万元,增长90.15%,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64,592.51万元,增长79.83%,主要系报告期内将时尚小镇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预售商铺及配套物业款项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2,174.28万元,下降86.90%,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17年度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7,652.29万元,下降42.48%,主要系公司2017年度计提的税金在报告期内缴纳所致;
6、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23,445.82万元,增长42.1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时尚小镇公司剩余股权款尚未支付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504.08万元,下降46.98%,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1、财务费用比上年减少5,115.77万元,下降117.41%,主要系公司大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在上期兑付,本期利息支出较同期减少;
2、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为负,下降693.59%,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回笼,坏账准备冲回所致;
3、其他收益比上年增加943.46万元,增长46.69%,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减少670.88万元,下降61.70%,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5,973.07万元,下降312.08%,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6,240.80万元,增长86.82%,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债券较少,上期归还到期的中期票据、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券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1日开市起停牌。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协商后的意向文件,该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174号),并于2018年8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终止上述事项。
2、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终止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副职以上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含),回购股数不超过8,880,000股(含)。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尚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
有的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关于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办妥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4、海宁皮革城原辅料中心商贸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其运营的温州大厦项目在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能在原约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营运,业务发展未达预期。为降低管理成本、精简组织机构,经与合作方海宁金诺投资有限公司协商,拟注销海宁皮革城原辅料中心商贸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原辅料中心商贸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海宁皮革城原辅料中心商贸管理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原辅料中心商贸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报告期内,海宁皮革城原辅料中心商贸管理有限公司已办妥工商注销手续。
5、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与有限责任公司《RPKPROM》(俄罗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Gorizont》(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Sberbank(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就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开发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本公司与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拟于莫斯科投资设立一家管理公司负责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运营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设立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因莫斯科市场系公司首个海外拟试点市场,在运营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有待提高,公司仍未与合作方就具体合作的形式、出资金额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尚未与合作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尚无其他进展。
6、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与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签订《关于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产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投资公司”)受让卫计局所持有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海宁二院”)70%的产权,与卫计局合作经营海宁二院。通过加强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海宁二院等医疗机构的紧密合作,助推公司健康产业横纵双向发展。目前相关产权交割及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7、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与卫计局签订《关于海宁卫生学校产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投资公司受让卫计局所持有海宁卫生学校(以下简称“海宁卫校”)70%的产权,与卫计局合作经营海宁卫生学校。同时公司下属的海宁皮城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也将加强与海宁卫校紧密合作,成为海宁卫校的附属医院或产学研共同体,形成集团化校企(院)合作体,健全公司医疗、教育等健康产业业务。报告期内,已办妥相关产权交割及变更手续。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 2017年11月01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2017年11月08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 2017年11月15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7年11月22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7年11月29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 2017年12月01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7年12月08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7年12月15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7年12月22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 2017年12月29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8年01月06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8年01月13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 2018年01月16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后的停牌进展公告》 | 2018年01月23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 2018年01月31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有关事项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2018年02月22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更换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 2018年03月22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 2018年03月29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 2018年04月20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 2018年04月23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暨本次方案调整不涉及发行价格相应调整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 2018年05月24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 2018年05月28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 2018年06月07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2018年06月14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定的公告》 | 2018年07月28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8年08月04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8年09月01日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8年09月21日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 | 2018年01月12日 |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 | 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公司发行股份 |
购买资产的重组相关事宜。 | |||||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月明、孙伟、钱娟萍、邬海凤、沈国甫、丛培国、史习民、何斌辉、凌金松、周雷、李董华、李宏量、黄咏群、徐侃煦、章伟强、王红晖、孙宇民、张国兴、陈月凤、乔欣,以及离任的殷晓红 | 其他承诺 | 本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 | 2018年01月12日 |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 | 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相关事宜。 |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月明、孙伟、钱娟萍、邬海凤、沈国甫、丛培国、史习民、何斌辉、凌金松、周雷、李董华、李宏量、黄咏群、徐侃煦、章伟强、王红晖、孙宇民、张国兴、陈月凤、乔欣,以及离任的殷晓红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 | 2018年01月12日 | 无 | 正常履行中。 |
责无关的任何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若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浙江金海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08年07月15日 | 无 | 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
市海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其他承诺 | 作为海宁皮城的控股股东,现承诺如下:如海宁皮城因存在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5年12月11日 | 无 | 正常履行中。 |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有法、孙伟、钱娟萍、殷晓红、 | 其他承诺 | 作为海宁皮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如海宁皮城因存在 | 2015年12月11日 | 无 | 正常履行中。 |
李群燕、沈国甫、李玉中、于永生、翁晓斌、凌金松、羊海俊、周红华、李宏量、黄咏群、章伟强、王红晖、孙宇民、顾菊英 | 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有法、孙伟、钱娟萍、殷晓红、李群燕、沈国甫、李玉中、于永生、翁晓斌、凌金松、羊海俊、周红华、李宏量、黄咏群、章伟强、王红晖、孙宇民、顾菊英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 | 2016年04月25日 | 无 | 正常履行中。 |
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炎表 | 股份限售承诺 | 认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 2016年12月26日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 | 已履行完毕。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月明、孙伟、钱娟萍、徐侃煦、邬海凤、沈国甫、丛培国、史习民、何斌辉、凌金松、周雷、李董华、李宏量、黄咏群、章伟强、王红晖、孙宇民、张国兴、陈月凤、乔欣,以及离任的顾菊英、殷晓红 |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新增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 2010年01月26日 | 任职期间至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 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00% | 至 | 35.00%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1,632.54 | 至 | 40,670.41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0,126.2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各市场运行稳定,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调整相关业态,减闲扩面,将成本费用的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降本增效;2、部分市场及小镇公司可确认商铺销售收入。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闲置资金 | 93,100 | 21,2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闲置资金 | 25,900 | 10,000 | 0 |
其他类 | 自有闲置资金 | 109,395.7 | 614.8 | 0 |
合计 | 228,395.7 | 31,814.8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1,2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7年10月31日 | 2018年01月08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2.80% | 1.87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兴业 | 银行 | 保本浮 | 3,000 | 自有 | 2017 | 2018 | 银行 | 合同 | 4.80% | 36.65 | 报告 | 是 | 是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闲置资金 | 年12月04日 | 年03月04日 | 理财 | 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2,5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7年12月29日 | 2018年01月08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3.10% | 25.74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2,5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7年12月28日 | 2018年02月06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3.80% | 10.41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2,5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2月09日 | 2018年05月10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50% | 27.74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2,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4月04日 | 2018年07月13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3.85% | 20.04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1,1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4月04日 | 2018年09月12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 | 3.45% | 14.07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 | 是 | 是 |
有限公司 | 收益率 | 期,收回产生损益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2,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8月26日 | 2018年11月09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15% | 17.05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1,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2月12日 | 2018年08月20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10% | 21.75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1,6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7年09月28日 | 2018年01月02日 | 证券公司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45% | 18.73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5,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7年08月29日 | 2018年02月26日 | 证券公司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65% | 115.93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4,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3月09日 | 2018年04月03日 | 证券公司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40% | 12.54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 | 是 | 是 |
益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3,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4月24日 | 2018年07月02日 | 证券公司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5.00% | 28.77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其他 | 5,11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3月01日 | 2018年03月02日 | 其他 | 其他 | 3.20% | 1.34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其他 | 2,11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3月21日 | 2018年03月23日 | 其他 | 其他 | 3.61% | 0.83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其他 | 4,13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4月26日 | 2018年04月27日 | 其他 | 其他 | 8.00% | 4.53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3,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4月24日 | 2018年07月02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70% | 26.65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中国 | 银行 | 保本浮 | 1,100 | 自有 | 2017 | 2018 | 银行 | 合同 | 2.90% | 26.42 | 报告 | 是 | 是 |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闲置资金 | 年08月25日 | 年09月30日 | 理财 | 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2,1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7年11月03日 | 2018年02月02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50% | 23.56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期,收回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5,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7年08月30日 | 2018年08月29日 | 证券公司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收益率 | 4.95% | 246.14 | 报告期内产品未到期,尚未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其他 | 5,24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8月30日 | 2018年08月31日 | 其他 | 其他 | 2.58% | 1.11 | 报告期内产品未到期,尚未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其他 | 5,564.9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9月03日 | 2018年09月04日 | 其他 | 其他 | 2.60% | 0.4 | 报告期内产品未到期,尚未产生损益 | 是 | 是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3,000 | 自有闲置资金 | 2018年06月01日 | 2018年07月02日 | 银行理财 | 合同约定参考年化 | 3.10% | 7.9 | 报告期内产品已到 | 是 | 是 |
公司 | 收益率 | 期,收回产生损益 | |||||||||||||
合计 | 67,754.9 | -- | -- | -- | -- | -- | -- | 17.05 | 673.12 | --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月明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