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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5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8-081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1、基本情况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 2017 年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及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5)“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下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文件要求和《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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