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67,500,000股(普通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7.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85号)核准,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伙)合计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00,000股,发行价13.60元/股,并于2017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十二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伙)共6名特定对象,6名特定对象承诺: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6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4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证券账户总数为7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证券账户名称 |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数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
1 |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764,705 | 6,764,705 |
2 |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352,942 | 7,352,942 |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47,058 | 5,147,058 | ||
3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富立天瑞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立天瑞华商凤凰山七号私募投资基金 | 6,764,705 | 6,764,705 |
4 |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82,356 | 882,356 |
5 | 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529,411 | 13,529,411 |
6 | 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伙) | 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伙) | 27,058,823 | 27,058,823 |
合计 | 67,500,000 | 67,500,000 |
注:上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不存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情况
股本结构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76,072,482 | 8.36 | -67,500,000 | 8,572,482 | 0.94 |
高管锁定股 | 4,430,508 | 0.49 | 0 | 4,430,508 | 0.49 |
首发后限售股 | 67,500,000 | 7.41 | -67,500,000 | 0 | 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4,141,974 | 0.46 | 0 | 4,141,974 | 0.46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834,284,143 | 91.64 | 67,500,000 | 901,784,143 | 99.06 |
三、总股本 | 910,356,625 | 100.00 | 0 | 910,356,625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威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