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8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大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了审核,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