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贾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83,422,969.29 | 960,240,140.30 | 2.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05,000,360.05 | 783,148,230.93 | 2.7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5,572,960.52 | 5.58% | 252,732,852.09 | 2.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17,260.64 | -3.89% | 29,052,129.12 | -15.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889,007.07 | -39.89% | 21,748,492.70 | -14.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056,125.19 | -159.93% | -32,588,263.67 | 40.5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 | 0.12 | -14.2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 | 0.12 | -14.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8% | -0.09% | 3.66% | -0.8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2,145.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91,743.0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3,731.9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15,023.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1,496.61 | |
合计 | 7,303,636.4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52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42.65% | 102,354,784 | 0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9% | 11,990,000 | 0 | |||||
施玉庆 | 境内自然人 | 1.57% | 3,759,100 | 0 | |||||
宣明 | 境内自然人 | 1.51% | 3,628,124 | 0 | |||||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6% | 3,261,20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5% | 2,999,700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5% | 2,991,000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2% | 1,962,112 | 0 | |||||
卜晓东 | 境内自然人 | 0.57% | 1,369,112 | 0 | |||||
朱琴琴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30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102,354,7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354,784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0,000 |
施玉庆 | 3,75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9,100 |
宣明 | 3,628,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8,124 |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6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1,2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9,70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9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1,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62,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2,112 |
卜晓东 | 1,369,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9,112 |
朱琴琴 | 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宣明于2014年12月11日起,不再担任长春光机所所长;于2015年2月3日起,不再担任长春光机所法定代表人;并于2015年3月1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施玉庆是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59,1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3.06%,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账期内应收款项。
2、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7.86%,主要是由于公司自制设备母光栅刻划机达到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86.91%,主要是报告期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180.78%,主要是母公司报告期收到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9.7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对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65.36%,主要是由于原子公司长光辰芯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报告期内根据其实现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7、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较上期下降100%,主要是由于上期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收到了部分增值税退税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本次重大事项有关事宜正在进一步论证中,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大事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 | 2018年07月31日 | 公告编号:2018-023,公告名称: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长春光机所 | 同业竞争承诺 | 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长春光机所于2009年1月9日出具补充承诺:"本所郑重承诺,本所目前生产的所有军工产品仅用于科研目的,并未转化为批量生产。一旦用于科研目的的任何军工产品可进行批量生产,本所将该等产品的生产全部投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所亦保证将来不从事上述产品的工业化批量生产活动,否则赔偿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 2009年01月0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 无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一步的工作计划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度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00% | 至 | 0.00%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692.78 | 至 | 3,846.83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846.8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营业务平稳;上期有退税等政府补助因素影响而本期没有,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1月2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8年03月0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8年05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8年06月21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6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18年07月2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18年08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董事长:贾平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