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 “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对 报告书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公告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注: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所采用的简称与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1、草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情况”及“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第六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第九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第十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之“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更新了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2、草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第一章 本次
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之“(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补充披露了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方案调整等相关事项;
3、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补充披露了交易各方于2018年10月23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补充披露了合同相关内容;
4、草案(修订稿)“第十二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补充披露了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后,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为解决同业竞争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
5、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之“五、关于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新查询结果,更新了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
6、草案(修订稿)“第十五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中介机构意见”之“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补充披露了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7、草案(修订稿)“第十五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中介机构意见”之“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补充披露了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