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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长城: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4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8-127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长城”)、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国际”)及控股股东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8)沪0115民初74440号的《起诉状》(具状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8)粤0304民初38557号的《民事起诉状》(具状人:龚丽红)等相关文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诉讼案件 的基本情况(一)(2018)沪0115民初74440号1、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诉讼当事人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蔚豪注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被告一: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尔龙注所: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聚合六街2号被告二: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略注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白石岗葵鹏路26号被告三:陈略第三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银行”)3、诉讼起因及民事诉讼状请求2017年3月3日,神州国际与平安租赁及华瑞银行签订《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同日,神州国际与平安租赁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委贷协议”),根据以上两份文件约定,神州长城向平安租赁借款8400万元,还款方式为等额还款,共30期,每月支付一期,还款

期限自2017年4月30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神州长城及陈略为上述贷款签署《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因公司未能及时偿付2018年8月31日到期的贷款本息,遂被平安租赁提起诉讼。

根据原告平安租赁出具的《起诉状》,原告请求:1、判令神州国际立即向平安租赁支付剩余全部未付借款本息总计人民币29,050,995.68元;2、判令神州国际支付自违约之日起至合同加速到期日(以司法送达为准)的违约金;3、判令神州长城、陈略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神州国际、神州长城、陈略承担。

(二)(2018)粤0304民初38557号1、案由:民间借贷纠纷2、诉讼当事人:

原告:龚丽红被告:陈略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略注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白石岗葵鹏路26号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尔龙注所: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聚合六街2号被告:武汉商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大兴一路13号,法定代表人:钟焕清3、诉讼起因及民事诉讼状请求2018年3月30日,陈略、神州长城、神州国际作为共同借款人与龚丽红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00万元,期限三个月,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2018年4月20日,龚丽红与案外人深圳市佳园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园坤公司”)签订《委托付款协议》,约定由佳园坤公司代龚丽红向以上被告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2日佳园坤公司分三笔共向神州长城支付转账3000万元。借款到期后,因公司暂未向原告偿还借款,2018年9月14日,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武汉商职医院与龚丽红签订《保证合同》,向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未能向原告偿还借款,遂被原告提起诉讼。

根据原告龚丽红出具的《民事起诉状》,原告请求:1、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119万元;2、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22万元;3、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保全担保费21833元;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及保全费均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二、案件的判决情况以上案件均未开庭审理。三、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四、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公司就上述债务事宜正积极沟通以寻求解决方案,上述债务预计可能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金额将以公司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案件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起诉状(2018)沪0115民初74440号;

2、民事起诉状(2018)粤0304民初38557号;

3、民事起诉状(2018)京0112民初33711号;

4、民事起诉状(2018)粤0307诉前调10951号。

特此公告。

序号案由案号诉讼请求涉案金额
1中艺世纪建筑装饰设计(北京)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18)京0112民初33711号1、请求裁决神州国际立即支付该票面金额人民币43.8万元;2、请神州国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迟延支付利息;3、由神州国际承担本案诉讼费。43.8万元
2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18)粤0307诉前调10951号1、判令被告神州长城等连带给付原告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2416.67元,电子证据固化费用及邮寄费1500元;2、判令被告连带给付原告逾期罚息人民币15000元;3、判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差率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301.89万元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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