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万华化学”)股票于2018年10月19日、10月22日、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存货增加主要为公司考虑LPG季节性价格波动因素(一般情况夏季LPG价格较低),加大LPG采购量所致。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9日、10月22日、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是由于产品需求进入淡季,公司主产品MDI价格近期有所下跌,详见公司每月发布的MDI挂牌价格公告。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后续的资产交割等相关手续。
详细信息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关注到近期媒体对公司三季报有关评论,现说明如下:
1)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48.2%,而公司货币资金43.71
亿元,随时可以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95.36亿元,两者合计约139.07亿元。且有大量的银行授信额度,因此不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2)公司2018年三季度存货增加主要为公司考虑LPG季节性价格波动因素(一般情况夏季LPG价格较低),加大LPG采购量所致。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之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