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68 号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以及李旭亮先生的关联人李淑贤女士持有的你公司4.14亿股股份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你公司总股本的27.24%。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问题:
1、请详细披露你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及其关联人李淑贤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2、请补充披露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的债务情况和逾期债务金额,是否已经出现资金链断裂等情况。
3、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股份被司法冻结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可能发生变化,如是,请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4、请补充披露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已经受到控股股东相关问题的影响,以及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逾期债务。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10月26日前将
书面回复提交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