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董事会可以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后,直接担任董事,任期三年。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或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或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 |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后,直接担任监事,任期三年。 |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后,直接担任监事,任期三年。 |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