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于2018年11月1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6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选举邵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选举胡雅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4选举何思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选举倪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
1.6选举董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吴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2选举胡小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3选举沈梦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俞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3.2选举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1-3项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议案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分开进行;议案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4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邵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胡雅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何思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倪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董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吴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胡小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沈梦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俞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
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09:30~11:30,14:00~16:00)
5 |
3、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65号公司5楼证券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胡雅琴
6 |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联系传真:0571-89165959联系邮箱:sevice31@wgmotor.com、sevice37@wgmotor.com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65号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100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7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 投票代码为“362801”,投票简称为“微光投票”。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邵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胡雅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何思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倪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董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吴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胡小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沈梦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俞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8 |
3.02 | 选举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9 |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备注 | 表决情况 |
该项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邵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胡雅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何思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倪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董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吴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胡小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1 |
投票说明:
1、对累积投票提案,请股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3 | 选举沈梦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俞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8年11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微光股份(股票代码:002801)股票,现登记参加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出席会议人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