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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6日以

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翔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8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俞翔女士、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俞翔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同意提名陈华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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