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3时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符永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